Saturday, July 8, 2017

[古代思想入門(二)ep.6]簡介基本古代思想概念:法、術 細讀韓非子定法篇之法術並重

韓非是戰國末年人,他已經將法家區分為重法、重術和重勢三派,分別以商鞅、申不害、慎到三人為代表;而且,進一步強調,法、術、勢三者相輔而相成,不可偏廢。韓非於「刑名法術之學」,兼取商鞅﹑申不害和慎到諸家,又頗申發己見,故學者譽之為集法家之大成。
——陳榮捷

韓非子嘅政治思想,係以君主為核心
儒家認為,君主要有仁德有修養,先可以治理好國家
但韓非就話:咁樣根本唔可行! 
要等賢人,有如守株待兔
即使等到明主,但下一個又會係明主咩?

因此,韓非提出嘅係:中主而治
做君主唔需要太醒,普通人咁已經夠啦
但點樣令到普通人可以治理好國家呢?
韓非提出三大重點: 
一、法:立法、法治
二、術:賞罰、司法
三、勢:權勢、行政
呢三樣嘢,係前期法家分別提出
而韓非將佢地結合,成為法家之大成


韓非子 定法篇
問者曰:「申不害、公孫鞅,此二家之言孰急於國?」應之曰:「是不可程也。人不食,十日則死;大寒之隆,不衣亦死。謂之衣食孰急於人,則是不可一無也,皆養生之具也。今申不害言術,而公孫鞅為法。術者,因任而授官,循名而責實,操殺生之柄,課群臣之能者也,此人主之所執也。法者,憲令著於官府,刑罰必於民心,賞存乎慎法,而罰加乎姦令者也,此臣之所師也。君無術則弊於上,臣無法則亂於下,此不可一無,皆帝王之具也。」

定法篇分三段,每段都係一問一答
申不害重術
公孫鞅重法
有人問,邊樣對國家比較重要呢? 

韓非就話:唔可以比較架! 
就好似人唔食嘢會餓死
冬天無衫著會凍死
法、術都係治理國家必須嘅嘢黎

「術者,因任而授官,循名而責實,操殺生之柄,課群臣之能者也,此人主之所執也」
術,按照能力任命官員
根據官職要求官員做返實事
掌握生殺大權,考察手下嘅能力
君主要把握呢種用人之術 

「法者,憲令著於官府,刑罰必於民心,賞存乎慎法,而罰加乎姦令者也,此臣之所師也」
法,官府明令公告於世
人民自然會知道刑罰嘅標準
獎勵守法嘅人,責罰違法嘅人
呢樣正係群臣必須遵循嘅契約


問者曰:「徒術而無法,徒法而無術,其不可何哉?」對曰:「申不害,韓昭侯之佐也。……申不害不擅其法,不一其憲令則姦多故。利在故法前令則道之,利在新法後令則道之,利在故新相反,前後相勃。則申不害雖十使昭侯用術,而姦臣猶有所譎其辭矣。故託万乘之勁韓,七十年而不至於霸王者,雖用術於上,法不勤飾於官之患也。公孫鞅之治秦也,設告相坐而責其實,連什伍而同其罪,賞厚而信,刑重而必,是以其民用力勞而不休,逐敵危而不卻,故其國富而兵強。然而無術以知姦,則以其富強也資人臣而已矣。……商君雖十飾其法,人臣反用其資。故乘強秦之資,數十年而不至於帝王者,法不勤飾於官,主無術於上之患也。」

又有人問:點解兩者不可缺一呢?
韓非呢到以前人舉例
申不害重術無法,法令前後不一
因為法令無明確統一公告
班人就覺得邊到有利就跟邊條法
現代講法,即係走法律罅 
君主就算想罰佢地,佢地都總有得反駁

公孫鞅重法,「賞厚而信,刑重而必」
令到秦國「國富而兵強」
但係無術,君主管唔到班細嘅
「商君雖十飾其法,人臣反用其資」
法令再好都無用,臣子用黎謀取私利 
亦都因為咁,秦國重法但都做唔到最勁嘅國家


問者曰:「主用申子之術、而官行商君之法,可乎?」對曰:「申子未盡於法也。申子言『治不踰官,雖知弗言』。治不踰官,謂之守職也可;知而弗言,是不謂過也。人主以一國目視,故視莫明焉;以一國耳聽,故聽莫聰焉。今知而弗言,則人主尚安假借矣?商君之法曰:『斬一首者爵一級,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;斬二首者爵二級,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。』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也。……今治官者,智能也;今斬首者,勇力之所加也。以勇力之所加、而治智能之官,是以斬首之功為醫匠也。故曰:二子之於法術,皆未盡善也。」
再有人問:咁用哂佢地嘅諗法咪得囉?
韓非係到講,佢地都唔夠完善呀
申不害話:「治不踰官,雖知弗言」
官員只需要做好職責
就算知道職責外嘅衰嘢都唔可以講
咁樣君主又點樣可以管理好國家呢? 

公孫鞅話:
「斬一首者爵一級,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;斬二首者爵二級,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」
官位等同殺到幾多敵人
但係做官講嘅係智能,殺人講嘅係勇猛
咁樣安排官位,能力同職責唔相符 

「二子之於法術,皆未盡善也」
如果佢地都盡善盡美
又點到韓非子講自己思想呢?
完善咁掌握法、術
先能夠成為天下嘅帝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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